一个故事的作文

时间:2026-10-29 15:02:00 美文

 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,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,对作文很是熟悉吧,作文是由文字组成,经过人的思想考虑,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。如何写一篇有思想、有文采的作文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故事的作文3篇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
一个故事的作文精选[3篇]

一个故事的作文 篇1

  他是我的侄儿,叫志强。

  在他很小的时候,他的父母远赴东北打工,把他扔给我的母亲他的祖母。成天在田间地头摸爬滚打,没人有空管他。他本就生得黑,乡间的风吹日晒,整个一只泥猴似的。我师范毕业回到家乡的乡镇中学做老师的那一年,恰逢他幼儿园毕业。他在家门口的村小上一年级,我偶尔回家发现,一学期快下来了,他连汉语拼音都不会读,刚学会的几个汉字写得东倒西歪,查看他的作业本,他眼泪汪汪躲得远远的。我心疼他,想给他更好的教育,于是一年级第二学期就把他带到身边,送他到乡镇小学插班读书。从此,他就和我生活在了一起,我们姑侄俩一起住在学校分给我的单身宿舍里。

  因为他的缘故,我早早地扮起了妈妈的角色。为他洗衣做饭,每天检查作业,偶尔参加家长会。我去哪儿都带着他,逛街,购物,和朋友吃饭,参加同学聚会,甚至会男朋友,身边都跟着一个小尾巴。常常会遇上疑惑的眼光,猜测他和我的关系。每次我都要解释一番,每个人恍然大悟之后,几乎都会赞美我的伟大,他们都感慨,一个未婚的姑娘带着侄儿一起生活,挺不容易的。他们都以为我在牺牲,在付出。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带着他是一种负担,他那么乖巧,懂事,他的成长过程留给我太多美好的记忆。

  刚插班的第二天早上,他就不肯去学校了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回答:“他们都欺负我,不让我上男厕所,说我是女生。”我问:“怎么会说你是女生呢?”他指指左边耳朵上坠着的一只耳环,恨恨地:“都是它害的,哪有男生戴这个的?”我忍住笑:“这个啊!你告诉他们,这是我们家的传家宝,我爷爷小时候就戴着它。”他眼泪下来了:“爷爷小时候不要上学,没有同学笑他是女生。”我有点心软,问他:“那你昨天上厕所了吗?”他答:“放学后等他们走了,才上的,差点尿裤子里。”看他眼泪汪汪的样子,我自作主张给他把那只不伦不类的耳环摘下来,他这才欢天喜地去学校了。事后我被母亲一顿批评,她说这个耳环不能随便摘了,要等十岁放过爆竹才能拿下来。

  那一个冬天的傍晚,我做好了晚饭,在宿舍等他回来吃。小学和中学离得不远也不近,要过一座桥,穿越一条长长的马路。我第一天送了他去学校,领着他进了教室,从此就没再送过他,都是他自己跑着去,又跑着回。每天早上他说一声:“姑姑,我上学啦!”每天晚上他喊一声:“姑姑,我回来啦!”声音清脆无比,快刀切葱似的。可是那一天,我左等右等,还是没有看到他熟悉的身影从远处蹦跶过来,我在门口张望半天,有点坐不住了。天已经渐渐黑了,我赶紧往小学的方向跑去,一路焦急地喊他的名字。越喊心越慌,路上一个孩子也没了,已经看到小学的教学楼了,那里一片漆黑,估计大门早锁上了。我又往回找,更大声地喊,急得快要哭出来了。突然听到一声低低的回应,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学校大楼后面的草垛里走出来,是他。我冲上前,“啪啪”打他的屁股,问他放学为什么不回家。他解释,放学后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草垛这里玩打仗,结果搞丢了一只棉袄袖子(他当时的那件棉袄袖子是可以脱卸的,可以当马夹穿),他不敢回家,到处找丢失的那只袖子,却怎么也找不到。我又好气又好笑,带他回家。那件只剩下一只袖子的棉袄后来成了我舍不得丢弃的珍藏。看到它,就会想起那个不敢回家的小人儿,想起我在暮色里的呼唤,想起牵着他一起回家时的踏实和幸福。

  那时我没有手机,与外界的联系是靠宿舍前面一排同事家的住宅电话。每次有人找我,同事会从后窗伸长脖子喊:“洪秀莲,接电话。”那一次,我和强儿正坐在院子里吃晚饭,那天买了他喜欢吃的烧腊肉,还有红肠什么的,他特别高兴。还没动筷子,听到有电话,我跑出去,他也跟着我跑。等电话接完回来时,发现放在院子小方凳上的两盘好菜只剩了空盘子,旁边一只野猫正在满足地舔着油光光的胡子。他当时就哭了,追着猫打:“为什么这么多好吃的,你全吃了,也不给我们留一口?”

  从进了乡镇小学以后,他就开了窍似的,学习一路高歌猛进,年年三好生,几乎是学校里的获奖专业户。他的聪明努力很让我骄傲。

  他小学毕业的那一年,我嫁人了。但是生活没有多少改变,只是学校又多分了一间宿舍给我们,宿舍里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,变得更像一个三口之家了。

  他很快就适应了家里多出的一个人,婚前称呼“叔叔”,婚后就变成了“姑父”,没有谁教过他,他喊得顺理成章。那天我做饭,饭桌上因为一道菜,他和他姑父有了意见分歧,一个喜辣,一个嗜甜。饭后我故意逗他:“你今天让你姑父不高兴了,你怎么也不顺着他?”他郑重地说:“凭什么要我顺着他?在这个家里我资格比他老,他才来几天?我已经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快六年了。”后来我把他的话偷偷告诉他姑父,他姑父笑了,给他起了封号“开国元勋”。

  这个“开国元勋”很快就成为他姑父的学生,在课堂老老实实堂聆听姑父的教诲,回到家规规矩矩听从姑父的安排,再也没有摆过“元老”的资格。

  我调进城里工作的时候,他正读初三。他和他的姑父,还有我两岁多的女儿都留守在乡镇中学。我想念女儿,更不放心他,面临中考,没有我在身边,他能考取理想的'高中吗?

  进城半年后我就想办法把他也接到了我的身边,又是插班,读初三第二学期。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,花费昂贵,但是一家人终于又团聚在一起了。

  他没有辜负我的期望,如愿考进了县城里最好的高中。

  第二年,我们在城里买了房,搬进新居的时候,他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小房间,特别满足。

  高中三年,他的学习渐渐不如从前,在强手如林的高中里,他似乎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。

  上课看网游小说,被老师罚回家,取消上晚自习的资格,老师要求带家长。他瞒不过去了,回来恳求我去面见老师。我去了,老师当着他的面把我一顿批评,说你们做家长的对孩子要加强督促,成长关键期一旦走歪就没救了。我腆着脸,低声下气给老师道歉,说我们家长确实疏忽了,以后一定加强督促。

  从那以后,我经常在下班后去他学校,站在教室窗外偷偷监督他。每次去的时候,都是他们上晚自习之前,总是看到他窝在座位里无所事事。去的次数多了,他的同学一看到我,就会给他通风报信:“****强,你姑姑来了。”他红着脸,朝我摆手,赶我走。回来后对我抗议:“姑姑,你能不能别再去我们学校了?看贼一样的看我,丢不丢人?”我说,不去可以,你保证从此奋发图强,从头再来。

  他答应了。我们约法三章,我不再去学校,他也不再颓废,期末争取前十名。

  他没有食言,期末果然考得不错,家长会时老师当着我的面表扬了他,他有点不自然的样子。

  高三最后一学期,他开始拼命了,异想天开地想考什么中国传媒大学。我在他的草稿纸上看到他订的一模、二模、三模的目标分和目标名称,一次比一次更理想主义,一次比一次更不靠谱。我知道凭他的实力很难实现他的“三级跳”,但不敢打击他,只是每天中午给他送饭去学校,想给他加强点营养。

  高考三天,他的父母本来想回来陪陪他,可是被他坚决拒绝了,他说千万不要兴师动众,不要给他施加压力。他早上照常自己骑车去学校,晚上自己哼着歌在夜色里回来,和平时一样,一点没要我们操心。我问他想吃什么菜,他说随便,和平时一样就可以了,不要搞特殊。他平时最喜欢吃的是番茄蛋汤,汤里若是再加点榨菜丝儿,他就会吃得盆儿见底。

  高考成绩揭晓之后,他有点沮丧,因为离他不靠谱的梦想很远,最终进了省内一所二流大学。我的女儿讥诮他:“哥哥吃了那么多好菜,喝了那么多好牛奶,也没有考到一个好大学。”他笑,笑得有点难为情。

  送他去上大学时,我跟着他在偌大的校园里有点找不着北。我走在他的阴影里,他低头看看我,笑着说:“姑姑,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矮啊!”看看铁塔样的他,我嘴里骂着,心里乐着。其实我想说的是,强儿,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长这么高啦?

  大学四年期间,每次放假,他基本还是回我的家,尽管这个时候他的父母已经不出去打工了,但是他已经习惯了把我这里当作自己的家。

  女儿有一次和他抢房间,义正辞严地向他宣布:“哥哥,小房间是我的,不是你的。”为这句话,我狠狠打了她。我告诉她,哥哥在这个家里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,哥哥和你一样,都是妈妈疼爱的孩子。

  从此,女儿再也没和他抢过什么,“哥哥、哥哥”地跟前跟后。他也特别疼爱他的小表妹,每次不管从哪儿回来,大包小包带的都是给妹妹吃的零食,他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省了一小半下来给妹妹买吃的、玩的、穿的。我每次都骂他乱花钱,不会买,但他屡教不改。

  他们都属羊,整整相差了12岁。每次他回来,两只羊羔都有说不完的话。

  大学毕业之后,他工作了,有女友了,买房了。他越来越忙,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终于成为了家里的一个客人。

  为什么我总是记得他丢了衣袖不敢回家的那个傍晚?为什么我总是记得他二年级时在日记里写“今天我的心情很温柔,因为一回到家就闻到了姑姑做的红烧肉的香味”?为什么我总是记得他三年级时去扫墓,问我要了五毛钱揣在衣兜里,晚上回来很扫兴地说“扫墓的地方啥也没有”?

  ……

  是因为我老了,还是因为在我的心里他永远都是个孩子?

  这个孩子今天结婚了,高大威猛,成熟稳健,身边站着他小鸟依人的妻子。

  不是每一个姑姑都能有这样幸福的体验,都能陪着一个小毛孩一路长大。所以,我絮絮叨叨地记下了他的成长故事。

一个故事的作文 篇2

  有一天,爸爸给我讲了一个故事,这个故事发生在1993年,故事讲的是我爸爸的同事周叔叔亲身经历的事。

  周叔叔从小就在河边长大,生活在渔船上,水性很好。1993年,年龄不大的周叔叔因生活所迫外出打工,他来到广东省珠海市一个叫拱北的地方,他应聘到了一条渔船上当渔民。有一天这条渔船共载了7人到南海去打鱼,他们到南海打了3天的鱼,在顺利返航的途中,不幸的事情发生了,刮起了十级台风,卷起了十几米高的浪花,“啪”的一声就把船给打翻了,这7人中,有5人被淹死,有2人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,其中就有周叔叔。这个荒岛不大,只有20多平方公里,岛上许多野兽、毒蛇、海龟等动物。周叔叔每天都喝经沙子过滤的海水,虽然有一点咸味,但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喝这水。他们捕捉些无毒蛇,打几只野兔,捉几条鱼烤着吃,竟还用远古时转木取火的方法点火。睡觉时总要画一个圈,围着圈点火防止野兽攻击,并常常对自己说一定要坚持,总有一天会出去。就这样经过二十二天坚难的`生活,他们终于被一艘渔船救出了荒岛。

  周叔叔的故事讲完了,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,只要充满信心,坚持不懈地努力,就一定会成功的。

一个故事的作文 篇3

 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小镇里面,这个小镇的名字叫黄冈。

  我们的主人公叫刘志德,他那年才七岁,由于家庭贫困,索引他小小地就和父亲一起下地去做苦力,他们每天去工厂工作都要经过一条路,叫建军路,他们去的时候,正是许多学生上学的.时候,一个个学生在单车上活灵活现,还不快活,但是小志德只有在一旁看着,他那时是多么想拥有一辆单车啊!可是,小小的志德明白,他们家穷,所以他没有想他的父亲开口要单车。

  就这样过了12年以后,志德和他父亲所在的工厂破产了,使他们俩父子不得不再找工作,志德在他的工友介绍下,找到了一份他特别喜欢的工作——邮递员,邮递员有电信公司配送的单车,并且志德每天还可以骑单车穿梭在各家各厂之间,这都使他非常高兴,正是凭着这股热情,使志德的工资越来越高,慢慢地他家的生活条件也变好了。

  这样又过了4年,志德家已经住上了经济房了。这年县正好有一个赛车比赛,志德参加了,轻轻松松就进了复赛,但就在复赛的第一场,在冲刺终点的时候,由于刹车不灵,所以车子直接冲到沙地上,车子一歪整个人就摔倒在地上。这时,一个女生过来,扶了志德起来,并把随身的止血贴在志德的伤口处,扶着志德在椅子上,在和她的交谈中志德才知道她叫余承月,是女子复赛组的一员,在复赛的第一场就被淘汰了,正想回家就看见志德摔倒在地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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