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作文

时间:2026-01-14 10:00:56 美文 我要投稿

  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,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、表达思想感情、传递知识信息。那么问题来了,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事作文4篇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故事作文4篇【经典】

故事作文 篇1

  刚来到这座城市实习的时候,各种不适应,来来往往的车辆,感觉红绿灯好像只是装饰性的存在。可是时间久了,也开始摸索出了很多的规律,包括车辆方向,包括哪条路上的饭菜更好吃,包括哪边好玩的地方更多一些,很多很多,这都是与自己的不断妥协和与这座城市的磨合中协调出的结论。

  包括在这边,晚班回家时打过很多次的快车,也来来往往骑过很多次摩拜和小黄车,踩在脚上的每一步都是踏实的感觉。尤其到后来,因为工作调整,也不得不在站牌处等公交车。

  等待的确是漫长的,尤其是在没有准确时间的前提下,你不确定它究竟什么时间会来,所以犹犹豫豫想走又觉得还是再等等吧。

  后来在公交车上也发生许多的故事,让我觉得,其实很多相遇往往都发生在未知的情况下。

  记得有一次,外面下着雨,我站在那里等车,因为道路狭窄,碰上来往低素质的'司机,不小心水被喷到身上,一副狼狈的样子。车来了,收起伞上了车,正低头整理衣服上的水渍,刚好有个大姐姐递过来纸巾还有一张字条,原来她刚刚已经看到,还安慰我不要跟那些人计较,虽然被人窥到这副模样有些尴尬,但是想到她的慰问,心底也顿时涌起一阵温暖。

  还有一次,也是在公交车上,一位老太太拿着一大堆行李上了车,当时车上人满为患,没座的人都在各处挤着自己的位置,这时突然有一位小朋友站起来,说要给老太太让座,当时所有的目光都投在了他的身上,能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下保持一颗镇定的心,小朋友的所做所为让整车人都赞叹不已。

  公交车上趣事多,以后我来慢慢讲给你听。

故事作文 篇2

  高尔基说过:读了一本书,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。培根说过:读书给人以快乐,给人以广场,给人以才干。

  这个暑假,我读了一本有趣还很刺激的书——《埃米尔擒贼记》。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埃米尔,是个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,他从小就失去爸爸,和妈妈相依为命,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。一天,住在柏林的姨妈写信邀请埃米尔去她那里度假。妈妈把攒下来的140马克用别针别在了埃米尔的上衣口袋里。上了火车,埃米尔碰见了一位名叫“格隆德艾斯”的戴硬边帽子的男人。因为旅途遥远,埃米尔在火车上睡着了。他上衣口袋里的钱被“格隆德艾斯”偷走了。埃米尔一路跟踪着小偷,还认识了一个叫古斯塔夫的带喇叭男孩儿。埃米尔对他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后,古斯塔夫很愿意帮助他,又叫来了许多同伴来帮助埃米尔。男孩一路跟踪了小偷两天,小偷第二天到了银行,想用换钱来掩饰证据,埃米尔阻止了他,说出了他的名字叫“格隆德艾斯”,小偷却谎称自己叫“米勒”。后来,埃米尔证实了钱上有别针的针孔。工作人员立刻报了警,警察带走了男孩们和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男人。没想到的'是:这个男人的真名叫“赫伯特·基斯林”,是警察局追捕了一个月的小偷。埃米尔抓住了小偷,不仅拿回来了自己的钱,还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金,受到了记者的采访,还登上了报纸的头条。

  这本书的情节一波三折,让人身临其境!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优秀的书!

故事作文 篇3

  “鲤鱼,李昀!”全班一阵哄堂大笑,每个人都用双手抱住肚子,脸上的表情因大笑而扭曲,这时,只见坐在最后一排其中一个高大的女生脸上浮现害羞的红晕,傻傻的抓着头发,尴尬的笑着……没错!那个人正是我本人——李昀。

  事情是发生在一个令人神清气爽的早晨,上课钟声一响,大家纷纷拿出汉语课本,乖乖的坐在椅子上。老师课文读到一半,突然,不知道是发音不标准,还是想要跟 我开个小玩笑,把课本上的.“鲤鱼”念成“李昀”,全班先是一阵窃窃私语,后来转而成为一阵哄堂大笑,声音之大,简直可以和暴风雨时,雷电交加的声音相比, 虽然大家都觉得很有趣,但是,身为当事人的我,可是害羞的无地自容,脸颊红的像成熟的苹果一样,回想起当时的情景,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,那就是…… “糗”!

  我觉得帮别人取绰号没甚么不好,不过要先征求当事人的同意,否则,闹得双方都不开心,失了和气那就得不偿失了!原本我也不太喜欢我这了“鱼”绰号,但是,经过我的深思熟虑,我觉得这个绰号也没什么不好阿!而且还是老师和同学思考过后的结晶呢!

  一件事情其实都有很多不同的方向,往往只要换一个方向思考,就会有迥然不同的新发现。我也曾经因为同学嘲笑我的绰号而和别人起了争执,毕竟名字不是我取的,为什么我要接受这样的冷嘲热讽?但是后来经过我的深思熟虑,我决定逆向思考,想想有绰号的好处,这样不但可以减少一场没有必要的风波,还可以让大家对你的印象更加深刻喔!

故事作文 篇4

  我的脾气很犟,用妈妈的花说,就是“认定了的事八匹马都拉不回来。”一天,妈妈要给我买一双鞋,我才不要呢!于是,我与他举行了“辩论会。”输的要服从对方,结果,我赢了,所以,那双鞋子没有买。简直要把我给乐疯了。呵呵!

  在家里,我的鬼点子非常非常的多,可以这样说,眼珠一转,便有一个点子。有一次我到乡下外婆家里玩。在那时候,我和表弟常常去捞小鱼,小虾。我眼珠一转。有了,一下子把表弟拉进合理,嘿嘿!看见他湿漉漉的`样子,好笑极了。我在那儿看着,竟忘了逃走,这可是一个错误哦!没有过了多长时间,我也被给拉进河里了。还好,那小河很浅,仅仅只到膝盖,并且,河水很清。我一下把许多的水泼到他的身上,我急忙逃走了。这时候,妈妈走过来,正要打我,我急忙脚踩西瓜皮――溜之大吉。把衣服换好,像什么是也没有发生的样子。“我很好,你看我的衣服很干净,并且不像表弟,浑身上下都是水。”我急忙打住,只看见表弟在原处用非常可怕的眼神像我扫来扫去。如果,他的眼神有穿透力的话,那么,我有可能变成了一个筛子。好可怕啊!妈妈一脸无奈地看着我:“你真是一个淘气鬼。”

  呵呵!其实我就是一个“书虫”外加一个“淘气鬼”,你们愿意与我交朋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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