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

时间:2023-12-03 13:29:24 生活 我要投稿

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

  (一)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;

  (二)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,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、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;

  (三)依照法规、规章、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;

  (四)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、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;

  (五)听取业主、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,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;

  (六)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、决定;

  (七)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;

  (八)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;

  (九)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;

  (十)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。

 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。

 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、指导和管理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。

  当然,在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,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。

  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

  一。业主大会的成立

  规定: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,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,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。

  二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

  规定: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、建筑物规模、社区建设等因素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

  三。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

  规定: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,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、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

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、表决程序、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、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。

  四、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

  规定:

  1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,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。

  2、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,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;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/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。

  3、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。

  4、业主大会作出决定,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/2以上通过。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,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,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,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/3以上通过。

  5、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,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。